更正啟示:
昨日的回覆工會的電話有誤,正確電話如下:
(02)25150304或(02)25150307
聯絡人:畢小姐
親愛的會員您好:
依據勞保局的規定在本會投保有下列2項規定:
1.下船後如需在本會繼續加保,僅限在下船後90日以內到本會加保。
2.在岸投保僅限3年。
3.下船後在陸地上工作,如僱主有加保,在離職退保後就不得以後船身份在本會加保。
所以令尊如果下船後在陸上有新工作也有投保勞保的話,勞保會由新僱主繼續加保。
有關於勞保繼續加保或是參加國民年金的問題,因為比較煩雜,可以請您來電(02)2515-2304或(02)25150307 與 畢小姐 連絡,可以獲得較清楚的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