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者: 發表日期:2009-02-05 05:02:11
主題:失落的船員心聲-接續1
內容:
親愛的回應者您好:您回覆 ”航商也希望招募45歲以下”既然航商 有所希望為何不訂定統一標準來規範,而我們是依據海員月刊內船員徵才”未註明年齡”去電後回覆必須先接受國際公約stcw95訓練才可正式為船員我們所花的時間,金錢(助理級輪機當職三天,人安訓兩天住宿2500元/1天共計五天,車資高鐵高雄往返台北兩次1490x4趟,餐點130元/5天,車資60元/5天,上課部份費用(因人員不足必須貼補1000元),辦證件共計約2500元)請問該向誰申訴!!然道是應該(我們因要上船服務所以你必須先付出)是嗎??????但得到的確是”官方回答”!!!!!!
聯絡電話0921248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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