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海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徵求本國籍船員公告= 1. 工作類型:離岸風力海事工程船 2. 工作船隻:Joseph Plateau、Francis Beaufort 3. 工作區域:台灣沿海離岸風電施工水域 (主要以彰化、雲林、台中、苗栗、新竹為主,視工作期程與專案安排) 4. 工作時間:預計自110年1月起至110年7月止 (實際工作期程/作業期程視當時海氣象狀況與工作計畫安排而定) 5. 徵求職級與資格 u 一等船副: 1.須具備相關適任證書及STCW2010訓練證書,具離岸風電相關工作船經驗者優先任用。 2.船隻為外籍工作船,須具備流利英語聽說讀寫能力,具備多益TOEIC 850分或全民英檢中高級程度以上為佳。 3.具備通用級GMDSS證照、APRA和ECDIS證照 4.熟捻ISM及QHSE安全管理體系 u DP2操作員: 1.須具備DP2操作員證書。 2.具備相關適任證書及STCW2010訓練證書,具離岸風電相關工作船經驗者優先任用。 3.船隻為外籍工作船,須具備流利英語聽說讀寫能力,具備多益TOEIC 850分或全民英檢中高級程度以上為佳。 4.具備GWO-BST證照。 5.熟捻ISM及QHSE安全管理體系 u 幹練水手: 1.須具備相關適任證書及STCW2010訓練證書,具離岸風電相關工作船經驗者優先任用。 2.船隻為外籍工作船,須具備流利英語溝通能力,具備多益TOEIC 600分或全民英檢中高級程度以上為佳。 3.具備良好的甲板設備技術知識並熟悉操作技巧。 u 機匠: 1.須具備相關適任證書及STCW2010訓練證書,具離岸風電相關工作船經驗者優先任用。 2.船隻為外籍工作船,須具備流利英語溝通能力,具備多益TOEIC 600分或全民英檢中高級程度以上為佳。 3.具備良好的輪機設備技術知識及操作技巧。 6. 工作性質及內容說明 1.遵守公司及船隻之安全管理規範,執行船長及輪機長交付之工作 2.操作船隻相關設備與每日基本船舶維護與保養 3.執行離岸風電海事工程船隻工作作業 7. 薪資待遇 待遇依各職級及船舶種類有所不同,面議(經常性薪資四萬元以上) 意者敬請備妥至少一年內有效之:船員手冊、護照、體檢表、黃皮書、STCW2010國際公約之四項基本安全訓練證書、保全意識證書、英文檢定證明、DPO訓練證書、GWO-BST訓練證書、三年以上海勤資歷證明及中英文個人簡歷表等 電子檔案請寄至 tmhihr@gmail.com 主旨註明:應徵離岸風電本國籍船員 紙本履歷請寄至 802 高雄市苓雅區新光路38號22樓之4 船員招募組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