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交通部航港局中華民國109年11月9日航員字第1090067765號函,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訂定「COVID-19疫情期間國際及小三通港埠船舶之過境船員緊急就醫作業原則」暨衛生福利部函為「通訊診察治療辦法」適用對象擴及國際及小三通港埠船舶之過境船員緊急就醫案,轉請查照。 說明: 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11月5日肺中指字第1093600473號函暨衛生福利部109年11 月5日衛部醫字第1091667191號函辦理。
附件: 1. .交通部航港局函 2.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