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海員總工會
 
 
NEWS
Contact
Career
Magazine
Magazine
Contact
Recruitment
Contact
Contact
最新消息總覽>公告內容 發佈日期:2021-01-21 04:01:48   發佈單位:交通部航港局
110年1月15日起強化入境旅客檢疫措施


依交通部航港局中華民國110118日航員字第1101910026號函轉有關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函請因應110115日起強化入境旅客檢疫措施,詳如說明,請轉知查照。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0115日疾管檢字第1102100039號函辦理。(附件1)

 

二、鑒於國際COVID-19疫情仍然嚴峻,為維護國內防疫安全及確保國人健康,我國自11011日零時起(當地搭機時間),限縮非本國籍人士入境及檢疫規定,並自110115日零時起強化入境旅客檢疫措施,入境旅客除須依原規定檢附登機前3日內檢驗報告外,亦須提供返臺後檢疫居所證明,並以集中檢疫或防疫旅宿為原則,若選擇返回自宅居家檢疫者,則須線上切結符合11戶之條件。

 

三、另請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核定之「強化居家檢疫措施」之旅客入境前配合事項(附件2)落實執行,考量船舶特性,對於搭乘船舶入境之船員,得於抵達我國港埠下船時,再登入「入境檢疫系統」進行健康申報並完成檢疫居所線上切結;少數無法線上申報者,應填寫紙本「入境旅客之居家檢疫居所切結書」。

 

四、請業者應事先安排船員入境後之檢疫住所,倘抵達國際港埠下船時仍未能提供居家檢疫居所,除由疾病管制署得依法裁處最高新臺幣15萬元罰鍰,並由檢疫人員偕同搭乘防疫車隊至集中檢疫所自費完成14天檢疫,必要時請港務警察派員協助,且不予發放防疫補償金,請船舶運送業及船代業等相關業者確實配合辦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