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交通部航港局中華民國110年3月2日航員字第1100001205號函,函轉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航空醫務中心「特定人員尿液檢驗」相關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航空醫務中心110年2月23日航醫字第1100060102號函辦理(影送來函)。 二、旨揭醫務中心來函說明自去年(109)年12月起開始受理海運特定人員尿液檢驗業務。檢驗項目依法令規定為嗎啡、安非他命、大麻及古柯鹼等4項,每人次收費合計新台幣1,000元整;另外,該中心配合海運委驗單位實務需求,亦能提供有關多元化檢體送驗方式之協助,辦理迄今均能順利執行。業者若需更進一步說明,可洽詢該醫務中心。 附件: 1.交通部航港局函 2.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航空醫務中心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