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交通部航港局中華民國110年4月28日航務字第1100003091A號函,轉「聯合國安理會入港禁令船舶清單」及本局「關注船舶清單」,請參酌,並請勿租傭或提供補給予案內船舶,以免蒙受不必要之損失。附件:
交通部航港局函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北韓制裁委員會公告受制裁船舶清單 航港局配合聯合國北韓制裁決議原則禁止進港船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