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交通部航港局中華民國110年6月17日航員字第1101910404號函,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政策,全國疫情警戒第三級期間,持續執行「邊境嚴管」措施,請轉知查照。
說明:
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0年6月11日規定,鑑於國內COVID-19疫情仍未穩定,原訂自110年5月19日零時起(當地搭機時間)至110年6月18日止之邊境嚴管措施,將持續延長執行。
附件:
交通部航港局函 全國疫情警戒第三級期間,持續執行「邊境嚴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