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交通部航港局中華民國110年12月15日航員字第1100072490號函,函轉衛生福利部於110年12月9日衛授食字第1101109531號公告屏東縣檢驗中心通過尿液中安非他命類、海洛因鴉片類、大麻代謝物及愷他命代謝物類檢驗項目之指定衛生機關,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交通部110年12月14日交安字第1100036674號函及衛生福利部110年12月9日衛授食字第1101109543號函(影附來函)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公告檢驗項目之指定衛生機關,請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http://www.fda.gov.tw)之「本署公告」網頁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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