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乘國際航線入境旅客須出示健康證明暨有關證件、採檢及裁罰規定
函轉交通部航港局中華民國111年1月14日航港字第1110050459號函,函轉有關衛生福利部公告「搭乘國際航線入境旅客須出示健康證明暨有關證件、採檢及裁罰規定」一案,請妥為宣導周知,請查照。
說明:
依據交通部111年1月10日交航字第1110000362號函(影附原函及其附件各1份)。
附件:
航港字1110050459函
交通部函
衛生福利部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