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速安排所屬在船船員接種疫苗或追加劑 函轉交通部航港局中華民國111年2月15日航員字第1111910116號函,請協助轉知所屬會員,儘速安排所屬在船船員接種疫苗或追加劑,請查照。 說明: 一、因應國內病毒變異株(Omicron)本土確診病例及社區染疫風險提升,為提升船員免疫保護力,請協助鼓勵年滿18歲已接種兩劑COVID-19疫苗且滿12週之船員,儘速接種追加劑。 二、有關船員施打疫苗,可至「COVID-19 公費疫苗預約平台」預約外,另如在船船員,各公司可依本局「研商國際商港船員下船施打COVID-19疫苗相關事宜」會議紀錄(111年1月20日船員字第1111910059號函諒達)儘速安排所屬船員於港區接種疫苗。 附件:
航員字第1111910116號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