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員入境巴西境內須事先辦理入境簽證
函轉交通部航港局中華民國111年4月25日航員字第1110056799號函,有關船員入境巴西境內,航運公司須事先辦理入境簽證一案,請轉所屬會員知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外交部111年4月19日外拉美南字第1112300651號函辦理。(影附原函)
二、請各航商若有船員需入境巴西境內,請事先為其船員備妥入境文件,以免觸犯巴西境管法規。
航員字第1110056799號函外交部公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