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2年2月7日起修正移工入境自主防疫措施 函轉交通部航港局中華民國112年2月14日航員字第1121950125號函,函轉勞動部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調整自主防疫篩檢時機之規定,修正該部移工入境自主防疫措施,並自112年2月7日起開始實施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局112年2月9日航港字第1120051938號函辦理。 二、勞動部配合指揮中心取消「入境當日或自主防疫第1日以快篩試劑進行快篩」,以及「外出須有2日快篩陰性」之規範,改為「自主期間如有症狀再以快篩試劑篩檢」,並調整移工入境防疫規範自112年2月7日起開始實施,請協助轉請所屬會員週知。(影附原函及附件各1份)
附件:
航員字第1121950125號 航港字第1120051938號函 交航字第1120003467號函 勞動發管字第1120501397號 移工專案引進計畫0+7 自主防疫問答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