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涉及強迫勞動或人口販運等情事之禁止進港船舶清單」 函轉交通部航港局中華民國112年10月4日航員字第1121910585號函,為杜絕強迫勞動或人口販運等情事,更新本局「涉及強迫勞動或人口販運等情事之禁止進港船舶清單」,請查照。 說明: 一、為杜絕涉及強迫勞動或人口販運等情事,維護船員權益,外籍商船經營者涉及強迫勞動或人口販運等情事,經國內司法機關起訴、外國政府通報或於國際運輸工人聯盟(ITF)網站所列遺棄船員且尚未解決之船舶清單,原則上禁止進入我國港口。 二、旨揭清單公告於本局局網,詳以下網址:https://www.motcmpb.gov.tw/Information/Detail/03e5523b-c513-42dc-96fb-7abe2c7cc4a8?SiteId=1&NodeId=103。 三、「國際運輸工人聯盟(ITF)網站所列遺棄船員清單」資料來源,詳以下網址:https://www.itfseafarers.org/en/abandonment-list/seafarer-abandonment。
附件: 航員字第1121910585號函 涉及強迫勞動或人口販運等情事之禁止進港商船船舶清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