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我國籍船員經吊掛緊急入國,應申請臨時入國」 函轉交通部航港局中華民國113年5月24日航員字第1130059034號函,函轉內政部移民署「非我國籍船員經吊掛緊急入國,應申請臨時入國」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移民署113年5月23日移署字第11300620442號函辦理。(影附原函及附件) 二、內政部移民署為避免非我國籍船員因疾病或其他特殊事故,經吊掛入境我國接受救治,惟船長或業者疏於通報該署,致外來人口實質入境我國卻未經該署人別確認。請航商業者倘遇此類案件,請確實向內政部移民署各駐地單位申請臨時入國以利辦理相關手續。
附件: 航員字第1130059034號函 移署境字第11300620442號函 內政部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各駐點連絡電話一覽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