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核定每年7月11日為我國「航海節」 函轉交通部航港局中華民國114年7月9日航務字第1140062040號函,有關交通部核定每年7月11日為我國「航海節」一案,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交通部114年7月7日交航(一)字第1149800224號辦理(影附原函)。 二、查立法院前於114年5月9日三讀通過「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如附件2),取代現行「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未來除既定紀念日與節日外之其他紀念日,應依前述實施條例第5條第28款規定,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是以,內政部為使新舊法規銜接無礙,該部前函請各部會於該條例施行前,重新檢視原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所定之日是否依該條例規定予以核定在案(如附件3),合先說明。 三、基上,為彰顯海運對我國貿易及民生的貢獻,交通部業依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第5條第28款核定每年7月11日為「航海節」,以利民眾了解海運重要性及從業人員之辛勞,請貴單位知悉並協助轉知有關單位,以促進民間各界與海運產業之合作與連結,共同推動我國海運事業永續發展。
附件: 航務字第1140062040號函 交航(一)字第1149800224號函 台內宗字第1140561276號函 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