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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涉及強迫勞動或人口販運等情事之禁止進港船舶清單」
函轉交通部航港局中華民國115年1月16日航員字第1151910015號函,為杜絕強迫勞動或人口販運等情事,更新本局「涉及強迫勞動或人口販運等情事之禁止進港船舶清單」,請查照。
說明: 一、為杜絕涉及強迫勞動或人口販運等情事,維護船員權益,外籍商船經營者涉及強迫勞動或人口販運等情事,經國內司法機關起訴、外國政府通報或於國際運輸工人聯盟(ITF) 網站所列遺棄船員且尚未解決之船舶清單,原則上禁止進入我國港口。
二、旨揭清單公告於本局局網,詳以下網址:https://www.motcmpb.gov.tw/Information/Detail/03e5523bc513-42dc-96fb-7abe2c7cc4a8?SiteId=1&NodeId=103
三、「國際運輸工人聯盟(ITF)網站所列遺棄船員清單」資料來源,詳以下網址:https://www.itfseafarers.org/zh-hans/node/1513
附件: 航員字第1151910015號函 涉及強迫勞動或人口販運等情事之禁止進港商船船舶清單(115.0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