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員搭乘計程車進、出基隆港管制區作業手續
(一)計程車載送船員進入管制區時,計程車司機經港警身分查核後,持身份證件換取「人員當日通行證」、車輛以汽車行照換取「車輛當日通行證」﹔船員招空計程車進入時,計程車司機經港警身分查核後,持身份證件換取「人員當日通行證」、車輛以汽車行照換取「車輛當日通行證」﹔港務警察應告知計程車司機至遲應於30分鐘內完成船員載送﹔計程車出港制區時,持「當日通行證」由原管制站換回相關證件後離開管制區。
(二)在港區內不得有攬客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