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告修正「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3項規定應行公告調整、增減之「毒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請協助宣導。
修正「毒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
附表三
第三輯毒品(除特別規定外,接包括其異構物Isomers、酯類Esters、醚類Ethers及鹽類Salts)
品項
備註
55「氯乙基卡西酮(Chloroethcathinone、C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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