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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總覽>公告內容 發佈日期:2018-11-15 06:11:17   發佈單位:交通部
有關中央選舉委員會指定選舉罷免投票日及公民投票日,船員於是日放假或工作之薪資給付一案

主旨:有關中央選舉委員會指定選舉罷免投票日及公民投票日,船員於是日放假或工作之薪資給付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船員法施行細則第7條之118款規定及中央選舉委員

1071024日中選人字第1073750359號函辦理。

二、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公民投票法」舉辦之各種選舉罷免投票日及公民投票日,為便利船員前往投票,具投票權且該日非屬例假日之船員,應予以放假;原毋須出勤者,不另給假給薪。所稱放假,指午前零時至午後12時連續24小時。雇用人徵得船員同意於該日出勤者,應加給該工作時間之薪資,且應不妨礙其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