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修正「商港法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第三款之妨害港區安全行為」第六點
函轉交通部航港局中華民國113年1月31日航港字第1131810134B號函,「商港法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第三款之妨害港區安全行為」第六點,業經本局於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一月三十一日以航港字第1131810134號公告修正,檢送公告影本(含附件)1份,請查照。
附件:
航港字第1131810134B號函
商港法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第三款之妨害港區安全行為第六點修正總說明交通部航港局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