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增減之「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 函轉交通部航港局中華民國112年11月13日航員字第1120069689號函,函轉法務部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3項規定應行公告調整、增減之「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業經行政院於中華民國112年10月19日以院臺法字第1121037441號公告修正,並自112年10月19日生效一案,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交通部112年11月3日交路字第1120033687號函及行政院112年10月19日院臺法字第1121037441B號函(影附來函)辦理。 二、檢送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1份,請轉送所屬會員知照。
附件: 航員字第1120069689號函 交路字第1120033687號函 院臺法字第1121037441B號函 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