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6月24日修正發布「船上法令規章必要藥品及醫療設備備置標準」
第四條附表一、附表二
函轉交通部中華民國115年6月24日交航字第11500168474號函,「船上法令規章必要藥品及醫療設備備置標準」第四條附表一、附表二,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5年6月24日以交航字第1150016847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含附表)1份,請查照。
說明:
附件:
交航字第11500168474號函
交航字第1150016847號(交通部 令)
船上法令規章必要藥品及醫療設備備置標準第四條附表一、附表二修正總說明
第四條附表一修正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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