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旨:
本會為鼓勵會員及其配偶、子女利用休閒時間參加有益身心之技藝活動,並擴大對會員服務之領域,依本辦法予以補助,藉以磨練家庭副業技能,增進日常生活情趣。
二、申請方式:
1.申請人依社團、大學等報名方式自行前往報名、繳費,待結業後持繳費單據至本會申請補助。2.補助金額新台幣2,000元整(所繳費用未達2,000元時本會僅補助自繳費用)。
三、申請限制:
1.以參加青年救國團、中國青年服務社、社區大學或本會指定之技藝訓練單位舉辦之書法、語文、電腦、打字、烹飪、插花、繪畫、手工藝、縫紉或儀容班別為限,每戶每期限參加乙種,每戶每年限申請補助一次。2.課程結業之日起三個月內提出補助申請,逾期申請者,均不予受理。
四、本辦法經本會理事會通過後實施,修改時亦同。